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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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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志季

青年署自今年起,特別策劃「青年志願行動的集合體-113青志季」活動,集結大家的志願服務想像與熱忱,由全臺12家青年志工中心在7月至9月間以豐富的服務技能培力課程,以及有趣又溫暖的主題式服務行動,邀請青年夥伴們在滿滿衝勁的季節裡,與志工中心們一起踏上志願服務奇幻旅程,不管是專注在青銀世代的友善互動、弱勢族群議題的關懷,亦或地球發展的環境討論,甚至是地方文化深耕與推廣,通通都能和志工中心一起認識、一起發揮自己最大的量能,度過今年最熱情的盛夏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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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2024年國泰卓越獎助計畫實施辦法國泰慈善基金會自105年起開辦「國泰卓越獎助計畫」,分為2類別甄選,旨在獎勵青年學子實踐公益行動,及扶助經濟弱勢之卓越學子。(一)特色獎助類:1、獎助對象:113學年度就讀高中職、大專院校之學生個人或團體。2、申請資格:實踐符合ESG精神之永續作為,於「環境永續行動」、「教育及社區發展」、「新興議題」等領域,提出公益行動或特色研究。(二)卓越學子類:1、獎助對象:113學年度就讀高中職之學生個人。2、申請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2項條件):(1)113年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之家境貧寒者。(2)112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或相對等第。(三)獎助名額暨金額:1、特色獎助類:每案獎助新臺幣(以下同)10至20萬元,預計20名。2、卓越學子類:每名獎助5萬元,預計100名。(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17時止。(五)報名方法: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patronc.cathaylife.com.tw/ODAY/F1/ODAYF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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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署於全國共設置12家青年志工中心,協助青年志工自組團隊計畫申請及執行相關事宜,欲申請本計畫之青年可依所在地區或預計服務地區逕洽各區志工中心輔導協助。二、歡迎有興趣的青年志工下載 新修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修正對照表及青年志工中心通訊錄。三、提醒申請自組團隊,分配獎金屬個人、私校或團體所得單獨金額超過 20,000 元者,將由機關代扣所得稅 10%。另外未成年人之獎金所得將歸入監護人併計年度綜合所得(請注意是否影響適用稅率或其他權益,如福利身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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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會推廣品格教育,期望學子結合公益團體服務,學習並培養出具德、智丶體、群、美,進而找到人生目標、學習典範。一、目的:嘉勉品學兼優及樂心助人學子,鼓勵參與社會福利公益團體(NPO)服務。二、名額:預定發放碩博士生5名、大專院校 生15名、高中職生15名,共計35名;本會將視各組申請情形調整錄取名額。三、金額:三組合計96萬元整(一)碩博士生5名:毎名36,000元,共計18萬元。(二)大專院校生(含五專四、五年級)15名:每名30,000元,共計45萬元。(三)高中職生(含五專一~三年級)15名:每名22,000元,共計33萬元。四、申請資格:(一)志工服務時數:1. 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髖志工服務時數達120小時以上;學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請特別留意)。2. 時數計算期間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3. 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之資訊可參考以下網站:(1)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各縣市志願服務專區(https://vol.mohw.gov.tw/vol2/weblink/index.gsp)(2) 台灣公益資訊中心─志工招募(https://www.npo.org.tw/volunteerlist.aspx?tid=143)(3) 104 人力銀行─搜尋志工(https://www.104.com.tw)(4) Igiving 公益網─志工招募(https://www.igiving.org.tw/contents/volunteer?order[tv2ci]=)(5) 醫療財團法人或醫療社團法人之醫療院所(由社會工作室等單位出具服務證明)其他相關內容詳如附件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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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會重視品格教育結合公益團體之服務,由過程中學習、培養出具德、智、體、群、美的學生,期望學子能藉由公益活動找到人生目標、學習典範。是故,透過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結合各校,挖掘各領域人才,鼓勵學子們除學業與技能學習外,能矢志推動品格教育、淨化人心之傳播。一、目的:為嘉勉品學兼優及樂心助人之學子們,鼓勵參與社會福利公益團體(NPO)志工,特設立此獎助學金。二、名額:預定發放碩博士生10 名、大專院校生30 名、高中職生30 名,共計70名;本會將視各組申請情形調整錄取名額。三、金額:三組合計211 萬元整(1) 碩博士生10 名:每名4 萬元,共計40 萬元。(2) 大專院校生(含五專四、五年級)30 名:每名3 萬2,000 元,共計96 萬元。(3) 高中職生(含五專一~三年級)30 名:每名2 萬5,000 元,共計75 萬元。四、申請資格:(一) 申請條件:1. 領有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2. 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須由地方行政機關、就讀學校或社會福利機構等開具相關證明文件。(二) 志工服務時數:1. 當年度於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60 小時以上;學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請特別留意)。2. 時數計算期間自112 年9 月1 日起至113 年8 月31 日止。3. 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之資訊可參考以下網站:(1)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各縣市志願服務專區(https://vol.mohw.gov.tw/vol2/weblink/index.gsp)(2) 台灣公益資訊中心─志工招募(https://www.npo.org.tw/volunteerlist.aspx?tid=143)(3) 104 人力銀行─搜尋志工(https://www.104.com.tw)(4) Igiving 公益網─志工招募(https://www.igiving.org.tw/contents/volunteer?order[tv2ci]=)(5) 醫療財團法人或醫療社團法人之醫療院所(由社會工作室等單位出具服務證明)其他相關內容詳如附件申請辦法。